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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來,我不知道我是在幾點幾分入眠的。

只依稀記得,耳邊繞著Mariah Carey的歌聲,而我的視線,變得好水好模糊…………


『I don't wanna cry,don't wanna cry……』字跡在筆記本最後一行。這段Mariah Carey歌唱的歌詞,不小心被淚水泡濕,模糊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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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ed. 13/Feb. 艷陽天


瞇著金魚眼,想睡又不能睡地搭上了三號車。

今天老爸老媽一早就把我給挖起來,說他們要出差到台北去,得住上兩天,給了我一千塊錢,要我自己打理自己三餐。

送他們出門以後,看了時間,早上七點二十六分。

對於在放寒假的孩子來說,這時間起床是種超級大折磨。

但又基於睡不著這理由,所以我現在靜靜靠坐在三號公車的椅子上。

窗外的太陽不知道在高興什麼,露出整張臉,將整台公車照得閃閃發光,連司機都把墨鏡戴起來了,真誇張。

我閉上眼,聽著透過耳機傳進腦裡的ROCK,震撼了整個身心。

手上抱著手提袋,裡頭只塞了一支原子筆、一個立可帶、一本筆記本,和昨晚買的那本『我明明為妳勇敢了』。

我思考著待會是要到星巴克喝咖啡看書,亦或者到NO.O Caf'e,坐在那靠窗的二號桌。

後來我還是決定去找林祖彥。

想起他昨天那帶點憂愁的眼神,我越來越好奇,到底是怎樣嚴重的一件事情,讓他眼角的因笑而皺在一起的笑紋瞬間消失?

這時,我終於相信,原來好奇心真的能殺死一隻貓,何況我是個人。


公車在十點五分時抵達了南方公園,我抱著包包下了車,照個以往的路線,走過幾個街口,彎進巷子,然後佇立在NO.O Caf'e的門口前。

「我這白痴。」我推了自己的頭一下。

十一點才開門,我十點十一分就到了,真不知道哪根筋斷了。

「欸?妳怎在這?」突然,一個很熟悉的聲音,從背後傳來。

我轉過身。

「啊?」林祖彥穿著籃球衣,七分運動褲,脖子還披了條毛巾,一邊擦汗一邊望著我。

「我來看書啊。」我說。

未免也太幸運!我這樣笨笨地早到,不用多等,房子的主人就出現了。

「十一點才開耶!」他苦笑著走向前,從口袋抽出鑰匙開門。

「我忘了嘛!」我笑邊跟隨他腳步走進NO.O Caf'e。

「妳先在這裡坐一下,我上樓洗個澡。」他一面開啟電燈和冷氣,一面說。「小昱他們應該等一下就到了。」

「好。」語畢,我又坐上習慣的二號桌,看著林祖彥消失在隱藏房間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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